5月2日,思政部组织教师在思政部会议室2326室学习“民法总则新变化”,由陈华老师主讲。
此次学习围绕民法总则创新内容和大家进行了探讨。讲述了公序良俗和绿色原则、从胎儿到坟墓的人身权财产权保护、从诉讼时效方面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规定、监护人遗嘱指定和协商制度、特别法人制度、见义勇为保护制度等民法总则的创新性规定,强调民法总则新增内容着重增强了对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权益的保护。
此次学习增进了大家的法律知识,增强了教师们的法律意识。参加学习的各位教师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对民法总则新增内容也表达了自己的学习体会。